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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百开出江苏省离境退税第一单,境外旅客新百购物可退税

发布时间:2016-04-11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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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新百传来喜讯,江苏省首批离境退税商店花落新百中心店。这是继2014年收购英国老牌百货House of Fraser和2015年引进跨境免税品商店以来,新百在零售业务创新方面的又一重大突破。4月1日,即离境退税商店资格获批次日,新百中心店就开出了首张退税单。这也是江苏省的首张离境退税单。



      当天上午,美国游客David Pedersen在南京新百中心店一楼购买了一瓶价值为688元人民币的品牌香水。



      随后,设置在商场7楼商务中心退税点的工作人员,为David Pedersen办理了相关前置离境退税手续。



      据南京新百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张立俊介绍,按照11%的退税率,David Pedersen将获得离境退税额75.68元人民币。

      自今年4月1日起,江苏省、青岛市、深圳市、陕西省和云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同一天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境外旅客申请购物离境退税,还应该符合如下条件:退税物品购买日距离境日未超过90天;离境时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并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

      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退税计算方法为: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例如一名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了1000元人民币(含税价)的商品,那么他在禄口机场出境时,就可以得到110元的退税款。但退税代理机构还要在其中扣掉部分退税手续费。

      目前,南京市共有包括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11家提出申请并完成备案的退税商店。获得离境退税商店资格,不仅对销售增长具有一定促进作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提升“新百”品牌知名度、增加无形附加值。随着江苏省离境退税政策的不断深入落实,离境退税商店在吸引境外游客、促进旅游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培育民族品牌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

      下一步,新百中心店将充分利用此次契机,进一步加大转型升级力度,继续提升商品品质和服务质量、不断改善购物环境,做好品牌定位,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消费服务环境,发挥好“城市名片”的窗口作用,搭建起中外文化交流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