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全国政协委员袁亚非:优化金融管控、创新金融服务 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发布时间:2018-03-06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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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但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十分严峻。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袁亚非在政协提案中建议,优化金融管控,创新金融服务,具体为:一是国家金融管控掌握好节奏和力度,明确导向,堵疏结合,为转型创新的企业留发展空间。二是大力发展数字金融,结合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三是大力发展独立普惠金融机构,专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虽然近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但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依然严峻。有关机构发布的《2017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白皮书》显示,2016年,98%的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仍然是“融资难,融资贵”;而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发布的《2016年中国中小企业运行报告》,2016年有融资需求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中,38.8%的企业反映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
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仍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来源。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抵押物少、信用数据不足、财务报表不规范等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都不愿给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惜贷、压贷、抽贷、断贷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当前要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难题,一方面需要企业加强自身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信用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关键是优化金融管控,创新金融服务,双管齐下合力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对此,袁亚非建议,应加强金融管控要掌握好节奏和力度,导向明确,疏堵结合。
近年来中央把防范金融风险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从宏观调控的视角看,这些都是非常正确、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但从企业微观感受看,我们也希望这种调控能照顾到中小企业的现实需求,更加讲究科学性,更加拿捏好分寸。
首先,要导向明确,对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应该给予支持。对“缩表”要有一个科学的分析。过去信贷“大水漫灌”,很多企业从银行借了很多钱,现在一下子收紧,对企业伤害很大,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加难。而且“去杠杆”也不宜“胡子眉毛一把抓”,简单搞“一刀切”,应该重点更明确,指向更清晰,应该更多缩房地产的表、缩虚拟经济的表,而不应该缩转型发展的表、缩实体经济的表。
其次,要疏堵结合,在“堵漏洞”的同时,也要适当打开一些新的口子,让企业能有机会可以转型升级。十九大以来,一行三会密集出台了很多加强金融监管的文件,整顿金融市场乱象,效果明显。但是也要考虑到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需求,始终坚持科学管控,注重政策的连续性。融资渠道不能像以前那样“百花齐放”,但也不能是“一花不开”,要为转型创新的企业留生机留活路。
与此同时,应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
中小企业跟工农中建交等大型金融机构之间实际是“语言”不一致:大型金融机构讲的是“标准普通话”,以监管和防范风险为前提,而很多中小企业讲的是“地方方言”,以效率和赚钱为前提,这两者“语言不通”。所以要大力发展数字金融,以数字金融为根本,把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结合起来,使数字金融成为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转换器,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数字金融是通过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相结合的新一代金融服务,它通过网络技术和大数据的广泛应用,能有效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改变金融交易的组织形式和市场结构,拓展交易的可能性。
发展数字金融要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的发展,比如一些线下的传统零售企业有大量会员和供应商,通过将互联网技术与大数据接入供应链,便可将风险评估对象由交易主体转变为交易行为,这样既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也使供应链端的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所以建议人民银行、发改委、银监等部门能够更加放开对消费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的管理和牌照发放,比如现在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全国只有25张,可以逐步放开。
同时,发展数字金融还要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推动企业征信数据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解决过去银行与中小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让银行放心贷款,企业快捷融资。政府要进一步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制定统一的、系统的征信标准来协调和整合全国各部门、各机构所搜集的征信数据,同时加快发展“互联网+”大数据征信,逐步实现央行征信系统与网络资源的有效对接,最终建立全国通用的企业征信共享平台,让企业信用数据更全面、更可靠、更便于利用。
此外,袁亚非还建议,应大力发展独立普惠金融机构,专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要鼓励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独立普惠金融机构,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要求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虽然现在很多商业银行设立了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但大多数仍然保留着原有的运行模式,不能保持独立性,并且定位不明确,所谓专营实则是“形似神不似”。
由于银行贷款业务本身也是有成本的,单位贷款处理成本随着贷款规模上升而下降,对于银行来说,处理100万和1000万的贷款业务所要投入的成本差别并不大,所以银行更愿意贷款给贷款规模大的大型企业,这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银监会早在2015年就提出了“三个不低于”、对授信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对中小企业业务设立专门考核指标等明确举措,但商业银行和客户经理依然会以降低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更多选择给大型企业贷款。所以建议银监会等部门加快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配套措施和细则,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设立的普惠金融机构与母体之间的关系,确保普惠金融机构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独立考核,充分发挥其自主性和积极性,服务好中小企业,使企业能融到资、融好资、快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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